1、关于预定:
①预定需提供准确的身份证+护照及分房名单。
②确认订单后,需支付 2000 元/人定金至我司账户保留舱位。若逾期未付,我社将视为取消定位。
③船方不接受不满 6 个月(含 6 个月)的婴儿、怀孕接近或超过 23 周(含第 23 周)的孕妇报名参团。同一房
间内必须保证有一名游客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谢谢合作!
2、关于签证材料
• 所有宾客必须持有在航次结束后仍有 6 个月以上有效期的护照原件(2 页以上空白页)。
• 根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被采取限制消费
措施,不得有旅游度假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若出行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须自行承担损
失。
持中国香港、澳门、台湾护照的宾客:
• 持港澳台湾护照的宾客:需要携带护照原件+有效旅行证件的原件,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旅行证等。
• 持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的宾客:“香港签证身份书“(HKDI),是宾客持有的临时护照,该证件不享有香港特区护照的有关外交政策,如“免签”。请务必在参加邮轮行程之前,自行确认是否对行程涉及国家免签并办理相关签证,并携带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原件,以避免无法登船。
• 港澳台宾客的回乡证、台胞证号码必须完整申报(证件上的换证次数必须放在证件号码尾部作为完整的证件号码),对于“无换证次数”版本的通行证直接录入证件号码(11 位)。
持外籍护照的宾客及旅行材料要求:
• 外籍宾客:需携带护照原件和进入中国大陆的有效签证(两次或多次),并请务必自行确认是否对行程涉及国家免签。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的宾客,请务必携带有效的旅行证原件+护照原件。
• 持日本在留资格/永久居民卡的宾客:需携带日本在留卡原件并在登船收取护照时出示。并通知船上工作人员其在留或永久居留者身份。若未携带在留卡或未及时通知船上工作人员,将会导致日本出入境管理局拒绝该游客的登陆许可,也可能导致在留卡失效。
如果因个人证件或签证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出入境的,一切费用不退,以及因此产生相关费用均由客人自行承担!自由行客人请办理日本个人旅游签证*
3、关于取消:
支付定金日至开航前 60 天前(含第 60 天)内通知取消,收取 200 元/人损失;
若在开航前 59 天至 41 天(含第 41 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 20%;
若在开航前 40 天至 28 天(含第 28 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 40%;
若在开航前 27 天至 14 天(含第 14 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 60%;
若在开航前 13 天至 7 天(含第 7 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 90%;
若在开航前 6 天(含第 6 天)内通知取消,或没有在开航时准时出现,或在开航后无论以任何理由放弃旅行的,其必须支付全部团费。
4、特殊人士
①孕妇:由于船舶没有装备帮助孕妇或分娩人士的设施,因此孕期超过 24 周的孕妇不能预订邮轮行程(以邮轮航程结束之日计算),怀孕未超过 24 周的孕妇,需要出具医院证明。该证明需要含有该孕妇怀孕周数、预产期并加盖医院公章及诊断医生签章,同时应含有证明母亲和胎儿健康状况良好、合适邮轮旅行且非高风险怀孕的医学诊断,并在至少开航前 10 天向爱达邮轮客户服务中心报备。为了您的安全,如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医院证明,爱达邮轮将会取消您的预订或拒绝您的登船要求。
②老年人士:70 周岁以上老人参团,必须有直系亲属陪同,并提供健康证明,并签订免责书。
③婴儿:游轮不接受,至游轮启航日未满 6 个月的婴儿的预定申请;
④未成年人:邮轮规定,18 周岁以下的乘客为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登船,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a.与父母亲中至少一位同行方可登船,需与父母亲中至少 1 位同住 1 间舱房。
b.若未与父母同行,则必须与至少 1 名 18 周岁以上的游客同住。同时,须由该未成年游客的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签署一份 《未成年人授权书》, 申明已授权该未成年游客的出行,并许可在紧急情况下的医疗救护。此许可书与签署人的证件复印件、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复印件一起,须在办理登船手续的同时出示给码头的邮轮工作人员。如未能在登船前出示,可能导致被拒绝登船并不予退款或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