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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中国旅行社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9-06 09:55:28 点击次数:1439

海南省中国旅行社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南省中国旅行社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旅游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为实现旅游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建立和完善旅游业标准体系,参与制定旅游业标准,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三条 旅游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旅游全行业范围内组织制定有关旅游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贯彻实施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推动旅游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推动旅游行业标准化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旅游行业的安全保障能力、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 旅游标准化工作是旅游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单位部门应建健全旅游化工作机制,纳入行业管理范围。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海南省中国旅行社企业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系。

第六条  海南省中国旅行社旅游标准化工作设立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办公室组长由杜军负责,办公室组员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日常工作由专职成员负责,标准化办公室和检查监督小组对旅游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开展旅游标准的宣贯、实施工作。

第七条 海南省中国旅行社标准化由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和管理,并成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杜军担任组长,李儒君、周开明、梁琳担任副组长,其他人为标准化工作组员,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旅游局、海口市旅游局指导性文件。

()组织编制和实施旅游标准化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组织学习旅游业地方标准,并参与研讨、审批、发布和备案工作; 

  ()负责企业范围内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指导性文件的宣贯和监督实施; 

()负责建立企业标准体系; 

  ()指导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的旅游标准化管理和工作机构的工作; 

  ()组织全国旅游标准化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工作; 

  ()组织、参加旅游标准化工作会议和活动; 

()负责标准化申报工作和标准化工作人员突出的表彰奖励。

()承担或参加国家、行业和地方委托的有关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审定工作,参加省、市各类标准化活动。

(十一)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标准工作。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

  第八条 企业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参照“标准化工作指南”中的第一部分《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1

  第九条 企业标准由企业批准、编号和发布,并按有关规定向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 鼓励旅游企业在其经营、管理和工作中,对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制定企业标准。   

第四章 标准的实施和监督

第十一条海南省中国旅行社标准的实施接受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办公室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  推荐性标准是国家推行的建议性和政策性标准,鼓励各方积极采用。推荐性标准被国家旅游局规定强制执行,或被作为合同依据时,则推荐性标准在其有效范围内也应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 海南省中国旅行社标准化办工作公室应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制度,开展标准化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加强对标准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标准化解释单位咨询,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旅游局标准化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旅游标准化管理机构按照分工管理职责,对标准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协助部门经理进行标准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海南省中国旅行社企业标准化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在贯彻实施、制定标准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第十六条   对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部门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有关标准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依照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标准化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损失的,应给予行政处分和追究责任。

第五章 标准化经费

第十八条 海南省中国旅行社设立标准化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用于下列方面:

()创建全市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企业工作开支;

()对旅游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依据《海南省中国旅行社旅游标准化奖励办法》奖励开支。

  ()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授课、调研、专题会议和交流等活动开支。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海南省中国旅行社旅游标准化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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